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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篇 在主的恢復裏走生命的路

得救的人都知道宇宙是神所創造的,但是得救的人不一定知道神創造宇宙的目的。神創造宇宙的目的是甚麼?神在宇宙裏要作甚麼?藉著歷代以來真理的啟示,我們知道神在宇宙中要得著一班團體人作祂的器皿,使祂可以把祂的生命放在這一班人的裏面。表面看是一班一班的人在一地、一地聚集,成為當地的召會,但是內在來看,這一班團體人裏面有三一神作他們的生命。這個目的就是有一天召會要成為擴大的神人,外面看是人,裏面看是神。有一天他們和三一神要完全聯調在一起,神作他們的生命,他們作神的彰顯。這是神整個宇宙的經綸。
 
藉著這一段時間約書亞記、士師記、和路得記結晶讀經的追求,我們看到神在地上所要得著的是甚麼。一面神藉著祂經綸的靈,把人帶到祂面前;另一面藉著祂素質的靈,叫人得著神的生命。神藉著這兩面的行動就能達到祂的目的。一面是藉著外面經綸之靈的行動,這是能力的一面;一面是藉著素質之靈的行動,這是生命的一面,內在的一面。
 
關於這兩面的行動,我們千萬不要以為這兩面不能同時存在,能力的不能成為生命的;生命的不能成為能力的。如果你仔細的讀聖經,以及職事的信息,你就會知道外面經綸的靈乃是要吸引人到神面前,叫人得著神的生命。同樣的,人要得著神的生命,沒有能力也是不行的。當主耶穌復活的那天晚上,祂來到門徒中間,向他們吹一口氣說,『你們受聖靈。』這一口氣是叫人得著神的生命。主還吩咐他們要留在耶路撒冷城裏,直到穿上從高處來的能力。所以內在的生命是基督,外在的能力也是基督。人讀士師記時,難免有一個印象:經綸的能力似乎是不可取的,因為無論士師參孫或基甸,都放縱情慾,不在生命上受限制。所以人可能以為這兩個是互相排斥的,不能同時共存。其實能力是要得著人來享受神的生命,生命要藉著能力把福音傳揚出去,得著更多人。當初五旬節的時候,門徒們聽主的吩咐,一百二十個人禱告十天之後,經綸的靈降下,他們得著能力,用不同的語言說起話來。使徒彼得等人甚至可以醫病、趕鬼、行異能;使徒們所到之處滿了神蹟奇事。所以我們需要知道這兩面都需要,能力的靈為要在外面得著人,生命的靈為要滿足神的心意,得著彰顯神的團體神人。
 
這一篇的信息用約翰福音裏的四個事例,說明神一直把人帶到生命的觀點來看事情。第一個事例是撒瑪利亞婦人喝活水的故事。主耶穌對她說,『凡喝這水的,還要再渴;人若喝我所賜的水,就永遠不渴;我所賜的水,要在他裏面成為泉源,直湧入永遠的生命。』直湧入永遠的生命,就是成為新耶路撒冷。撒瑪利亞婦人聽了主的話,卻轉到另外一個題目,問主說,『我們的祖宗在這山上敬拜,你們倒說,敬拜的地方必須在耶路撒冷。』到底要在哪裏敬拜纔對呢?主耶穌回答她說,『婦人,你當信我,時候將到,那時你們敬拜父,不在這山上,也不在耶路撒冷。…時候將到,如今就是了,那真正敬拜父的,要在靈和真實裏敬拜祂,因為父尋找這樣敬拜祂的人。』這個事例就點出敬拜不在於地方,乃在於靈和實際。
 
第二個事例說到一個行淫時被捉的婦人。他們把她帶到主耶穌跟前,說,『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,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,這樣,你怎麼說?』這是一個很詭詐的考問。如果主耶穌因為愛罪人的緣故,說不用石頭打死,人就會說耶穌的教訓違反摩西的律法,祂必定不是從神來的。如果主耶穌說,應該用石頭打死,人就會說,主耶穌一點都沒有愛心,犯罪還是要被打死!但是主耶穌把眾人帶進另外一個領域,不是要不要用石頭打的問題。主說,『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,誰就先拿石頭打她。』講完,主耶穌又彎下腰來,在地上寫字。我想主耶穌一定在地上寫撒謊、罵人、偷東西、褻瀆神、…等人常犯的罪。當主耶穌繼續寫的時候,法利賽人和經學家的良心被觸動,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溜走了;只剩下耶穌和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。耶穌就直起腰來,對她說,婦人,那些人在那裏?沒有人定你的罪麼?那婦人說,主阿,沒有。耶穌說,我也不定你的罪;去罷,從今以後不要再犯罪了。主耶穌說的這兩句話,第一『我也不定罪,』就是赦免她的罪;第二『從今以後不要再犯罪了,』就是將神的生命賜給她,使她能脫離罪。從這個事例,我們也可以看出主耶穌把人帶到生命的範圍,因為只有神聖的生命纔能救人脫離罪的權勢。
 
第三個事例是關於一個生下來就瞎眼的人。門徒問耶穌說,拉比,是誰犯了罪,叫這人生來就瞎眼?是這人,還是他父母?這又是一個是非的問題。如果主耶穌說是這個人犯罪,那根本講不通嘛!他纔生下來,怎麼會犯罪呢?如果是他父母親犯罪,那也講不通!纔生下的小嬰兒那麼天真無邪,神怎麼會因為他父母親犯罪就叫他瞎眼呢!罪是父母犯的,神怎麼會把它算在無辜的孩子身上呢?他們在是非善惡的領域來考問主耶穌。主耶穌回答說,『不是這人犯了罪,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,乃是要在他身上顯明神的作為。』當場主耶穌就開了那瞎子的眼睛,他就看見了。這又是一個將人從是非對錯的範圍帶到生命的領域。
 
第四個事例是關於拉撒路的事。主耶穌到了伯大尼,拉撒路已經死了四天了。馬大和馬利亞姊妹倆人都先後對主說,主阿,你若早在這裏,我兄弟就不會死。耶穌對馬大說,你兄弟必然復活。馬大說,我知道在末日復活的時候,他必復活。馬大以為復活是末日的事,但主耶穌的話給我們看見,復活不是日子的問題,復活乃是有沒有祂的問題。主耶穌說,『我是復活,我是生命;信入我的人,雖然死了,也必復活。』沒有祂,就沒有復活,也沒有生命。主在那裏就叫拉撒路復活了。有主的生命就有復活。
 
這四個事例都給我們看見,不是宗教的問題,不是是非善惡的問題,乃是有沒有基督的問題,有沒有生命的問題。感謝主,今天召會裏有生命,這生命是神聖的、永遠的。我們需要在神聖的生命裏長大,成為團體的神人大器,作三一神永遠的彰顯。何等的榮耀!感謝讚美主。
 
劉遂弟兄,講於花蓮市
9/10/20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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